2020-05-26 来源:采购网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江河管理局的委托,就其“宜春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阳光-YC2020-023
2、项目名称:宜春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63万元
保洁服务预算控制价:63万元,其中日常保洁服务费53万元,特殊保洁服务费10万元(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支付)。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须进行现场勘察,了解该项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勘察不是强制要求,但因投标人未勘察造成对投标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现场踏勘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09:30-11:30(北京时间),地点:宜春市江河管理局,联系人:文亦辰 联系电话:17879518256。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至上述地点踏勘,须自备勘察现场所需所有设备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三、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拟投标人可于此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756286801@qq.com(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4)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社保局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扫描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扫描件;
2.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或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除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社保局开具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结果截图);
⑤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转账凭证(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到账);
⑧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⑩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项目的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将资格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资格文件内并密封完好(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除外),必须于2020年6月9日上午9点前送达,逾期不受理。
五、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当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过期不予受理).交纳方式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汇款(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且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 户 名: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顺利开展整个项目,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须在招标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内容必须含质疑事项、依据、投标人联系信息及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授权人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将质疑函原件送至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4.根据《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原则上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以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的;
(5)现场测量体温超过37.3℃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宜春市江河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文亦辰 联系电话:17879518256
地址:宜春市袁河西路1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公司: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觅婷 张苗苗
联系电话: 13006273176 18270566606
地址:宜春市袁山中路景福阳光大酒店20楼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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