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 来源:采购网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就其太湖梅梁湖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太湖梅梁湖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项目,WXDSCG2020-5
二、预算总金额(元):1940000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太湖梅梁湖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项目 | 1 | 1940000 | 批 | 太湖梅梁湾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项目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等服务内容,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方能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时间为30天(初步设计工作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最新的相关的技术规范及标准,工作服务成果文件必须保证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通过。 成果要求: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10份、初步设计(包括文本、图纸、设计概算、附件)10份、电子文件光盘(包括演示文件PPT、文本及附件WORD和PDF、图纸JPG和DWG、设计概算)1份。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94 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最高限价: 33 万元,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最高限价: 161 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 投标供应商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 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19年11月~2020年4月的缴费证明。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05-25至2020-06-01 16:30:00
2、招标文件提供地址: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6楼612会议室)
3、招标文件售价(元):8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2)营业执照复印件。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
6、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太湖梅梁湖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项目 | 30000 |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1103021109200603916 | 投标保证金可用网银、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 按标项缴纳 |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7 14:00:00
2、投标地址: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6楼612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6-17 14:00:00
4、开标地址: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6楼612会议室)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虞树春、周建珍
联系电话:13093086352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幢612室
2、采购人名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罗清吉
联系电话:13961830462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新金匮路1号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5-25 14: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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