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来源:采购网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人民医院片区中山南路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项目编号:NDLC2020-ND-C005)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采招(2020)087号计划,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宁都县人民医院片区中山南路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DLC2020-ND-C005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本工程为宁都县人民医院片区中山南路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管道清淤、更换PVC排水管、土石方工程、道路破除及修复、铺设雨污水管道、检查井浇筑、雨水口、更换钢管雨水口等。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6月01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8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14∶30——17∶30,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免费报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06月11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赣州市宁都县广场北路附近),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298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0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虚拟子账户)。否则响应无效。如果出现异议或异常,应与保证金账户核对清楚;如果保证金管理系统出现故障,应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银行保函(要有编号、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保函原件在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否则响应无效。
注:开户银行响应供应商自行从系统中选择;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账号响应供应商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票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十一)响应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确定废标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
2、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
(十二)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四)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和《宁都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进入(返回)宁都人员管理的紧急的通知》(宁新冠指字〔2020〕10号)等文件精神, 为有序开展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请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十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六)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胜利西路胜利小区对面2幢3楼
电话:0797-6816751、18296757127
邮箱: NDLC2015@163.com
联系人:肖 英
网址: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
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都县县城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877048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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