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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水利局宜宾长宁“6.17”地震灾后重建珙县农村饮水安全暨灌溉渠道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2-25 18:04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水利局宜宾长宁“6.17”地震灾后重建珙县农村饮水安全暨灌溉渠道项目监理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宜宾市珙县滨河西街南一段18号,联系方式:刘先生,0831-4012946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有效经营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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