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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生态环境局曾家山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2-28 17:54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生态环境局曾家山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设计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蜀门北路城市绿洲B栋1号,联系方式:何女士,15883953335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为了积极响应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川财采【2020】28号)精神,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山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位于朝天区曾家镇前卫村,拟采用退耕还林、农艺调控+原位钝化、种植低积累作物等方式治理修复受污染的农用地1522亩,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退耕还林农用地302亩,农艺调控+原位钝化农用地面积1172亩,种植低积累作物农用地48亩。
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治理修复项目范围内1:500地形图测量、编制项目施工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预算、造价清单等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相关资料,施工图设计需通过审查,造价清单需满足财评需求。
提交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山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地形图测量(1:500)图电子版1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预算纸质5套,造价清单2份,电子版一套。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