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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榆退(榆次段)生态修复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2020-03-04 来源:采购网

1、采购条件

太榆退(榆次段)生态修复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由榆次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授权榆次区水利局为项目实施机构。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榆退(榆次段)生态修复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2招标编号:SXTJZC2020-002-2

2.3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

2.4合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59251.87万元(最终投资额由竣工决算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准)

2.6建设内容:

太榆退(榆次段)生态修复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规划占地面积2978亩,本次规划建设主要涵盖大张义、小张义、东贾村的部分用地,规划范围东至东贾村缓洪池东边界,西至小张义村缓洪池西边界,南至小张义村北侧,北至东贾村南侧。

建设内容主要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①水生态净化区约754亩:水生态净化区分为潜流湿地285亩、表流湿地165亩,沿用地范围西侧布置,顺退水渠长度为1060m,最大宽度为568m,最小宽度为350m,主要处理附近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规划设计日处理能力12万m³,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地表Ⅳ类水标准。

②蓄滞洪区1256亩:蓄滞洪区围绕蓄洪池建设,主要起到重要的城市雨洪安全作用,面积约1256亩。蓄洪池设计深度为1.5-1.8m,东西长约1400m,南北宽约406m,有效缓洪库容为67.6万m³。

③规划道路2.7km:规划道路位于太榆退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一期区域的北部,主要服务进出园区的交通出行,本次规划建设道路为思凤街西延,规划道路道路总长2.7km,道路红线宽度为34m,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主40km/h。

④生态景观带:为用地范围四周和退水渠两岸的绿化带。退水渠两岸规划过渡护岸(路)林、同时辅以灌木栽植,在水生态净化区西南侧和蓄滞洪区东南侧种植30m林带,形成生态景观林带,总面积大约826亩。

⑤管道改线工程:拆除原有管道(燃气管道、中水管道、给水管道、供热管道)4.90km,管道改线工程(燃气管道、中水管道、给水管道、供热管道)11.66km,管道改线对原来给水、中水、供暖、燃气管道穿过工程蓄滞洪区部分实行管道改线工程,新建中水回用管道总长共16.5km。。

项目内容包含了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移交及配套的进度、质量、投资的监管和项目融资等。

2.7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2年:其中,运营期为20年,建设期2年。

2.8出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59251.87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准),项目资本金为投资额的20%,项目资本金为31850.37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12740.15万元占持股比例为40%;社会资本方出资19110.22万元占持股比例为60%。

2.9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3、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6)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以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名,联合体成员需要满足3.1、3.2、3.3、3.4条要求)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联合体中权益不低于51%。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成员方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申请人。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3月4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山西唐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二巷国安大厦B座60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办理。资格预审文件免费。

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1套。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太原市晋阳街南二巷国安大厦B座6层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榆次区财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采购监管机构监督。

8、其他说明

8.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8.3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榆次区水利局

联系地址:榆次区顺城东街12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54-303358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唐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二巷国安大厦B座604室

联系人:孙奇、宋鹤伟

电话:13935183413、15834054070

电子邮件:489574964@qq.com

山西唐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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