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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官庄村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06 来源:采购网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官庄村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官庄村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20-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茹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虹西路乙-26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10-603420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惠茹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金光南街2号北楼41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官庄村

2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607.68089万元 (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国控点等重度污染区域为优先治理区域,1年内达标;中度污染区域和轻度污染区域,3年内达标。总修复周期(包括效果评估)不超过5年。

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5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6其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得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4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5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一项(含)以上地下水修复或土壤修复等类似业绩;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7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7.680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5日 09:00至2020年03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HCZB2015@163.com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到11:00,下午14:00到16: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联系电话13552553972赵远),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截图。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首页“办事指南”进行办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HCZB2015@163.com,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网上报名,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报名,并且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报名材料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11】181号)。 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官庄村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项目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房财政采【2020】0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CZB-2020-01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官庄村

2.2本项目建设规模:修复工程建设。

招标预算金额为:1607.68089万元 (最终支付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国控点等重度污染区域为优先治理区域,1年内达标;中度污染区域和轻度污染区域,3年内达标。总修复周期(包括效果评估)不超过5年。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5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得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4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一项(含)以上地下水修复或土壤修复等类似业绩;

3.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7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到11:00,下午14:00到16: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联系电话13552553972赵远),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截图。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首页“办事指南”进行办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HCZB2015@163.com,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网上报名,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报名,并且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报名材料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11】181号)。

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0305 日至 202003 12,每日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00402日上午900,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站上发布。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虹西路乙-26

联系方式:李先生 010-60342039

招标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金光南街2号北楼418

联 系 人: 张惠茹

电 话: 010-69369063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 号:010021400000000439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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