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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线下]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项目(招标编号:中宜-YC2020-002)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03-11 来源:采购网

[宜春市本级][线下]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项目(招标编号:中宜-YC2020-002)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03-10]

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其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管理项目进行磋竞争性商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数量、预算金额:


渗滤液经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 准》(GB16889-2008)表二

限值标准。详细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购活动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②法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须提供上一年度(或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⑤纳税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社保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以银行到账核实为准。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原件验后退回。

3.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

4.报名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17: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3767557161@163.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报名须提供:

   (1)具有本项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方式)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5.投标保证金:17000元整,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天的下午5点前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户名: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508 2052 0900 0109 45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明月支行

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5日 上午9:00 整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三楼)

7.采购单位: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57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建平  联系电话:13870555601

8.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欢  传真/电话:0795-3175577  13767557161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高安路天工小区8栋二单元201室

邮编:336000  E-mail:13767557161@163.com

9.投标人须知:

(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详见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

(4)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它投标无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拟投标人可于项目公示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自行前往宜春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渗滤液处理场地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愿前往踏勘,逾期不候。须携带以下资料:拟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勘察人员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勘查联系电话:13870555601,联系人:周建平。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8)根据《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下载宜码通、《开评标监控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2)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以症状的;(4)未佩戴口罩的;(5)现场测量体温超过37.3℃的。

10.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1.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江西中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9日 

 

附件:《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表 □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 □评标专家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 是,到达时间为:


2020 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 否 □ 是,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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